本文作者:adminddos

南特科技董秘履历存疑涉及三家公司查无实据,光大证券及内核尽调或形同虚设

adminddos 2025-08-05 18:37:32 3 抢沙发
南特科技董秘履历存疑涉及三家公司查无实据,光大证券及内核尽调或形同虚设摘要: ...

  来源:基本面解码

  导读:南特科技IPO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保荐代表人申晓毅、詹程浩以及内核勤勉尽责义务或面临考验。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特科技”,证券代码:874643)是一家专注于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空调压缩机和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突出,生产流程涵盖模具设计、熔炼铸造及精密加工等全流程工艺。但在其拟上市进程中,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申晓毅、詹程浩撰写招股书其董事会秘书康天伦的简历信息却出现信息披露异常问题。

  南特科技的IPO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代表人为申晓毅、詹程浩;其签字会计师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陈华柱、廖慕桃;法律顾问为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罗刚、唐伟振。

 图片来源:北交所项目动态 图片来源:北交所项目动态

  三段履历疑点重重:三家公司公开信息均查无此企业

  据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申晓毅、詹程浩撰写南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显示,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康天伦的职业经历显示,其曾在三个单位任职:

  1.1999年7月至2004年8月,就职于“重庆市摩托车厂”,担任财务科长;

  2.2004年9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佛山骏颖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3.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江门励骏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图片来源:南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 图片来源:南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

  图片来源:南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

  但根据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企查查”对以上三家公司名称的检索结果,上述三家公司均无法在检索中准确对应的工商登记信息,或存在信息缺失问题。

  (一)“重庆市摩托车厂”:名称模糊,无企业记录支撑

  “重庆市摩托车厂”系地方单位名称,其真实性与存在性缺乏明确工商登记支撑。在“企查查”及企信网等多个公开数据库中未能查询到与该名称匹配的法定企业实体。此外,根据相关工商命名规定,自2000年后已逐步规范法人主体的名称格式,“重庆市摩托车厂”若为单位,需明确企业类型及设立备案,康天伦自1999年起任职财务科长,信息或缺乏验证支撑。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图片来源:企查查

  (二)“佛山骏颖工程有限公司”:13条结果无一命中

  “企查查”搜索“骏颖工程”关键词共检索到13条相关企业信息,但无一家公司完整名称与“佛山骏颖工程有限公司”完全匹配。部分公司虽成立时间在康天伦任职前,但公司名称描述或不符,如“佛山市顺德区骏颖电器有限公司”等。这意味着披露信息缺乏可验证的登记信息,不符合《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关于“发行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的要求。

 图片制作:基本面解码,数据来源:企查查 图片制作:基本面解码,数据来源:企查查

  (三)“江门励骏实业有限公司”:完全查无此公司

  披露中提及的“江门励骏实业有限公司”亦未在工商注册平台检索到任何对应登记信息。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基本工商信息均为“查无此公司”,这意味着康天伦2009年至2015年长达六年的职业经历存在疑点,或涉嫌虚构。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图片来源:企查查

  信息披露真实性或缺失,或触及《证券法》第五十七条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康天伦的三段职业履历,时间跨度长达16年,占其职业经历的主要部分,且均涉及财务岗位与高层管理职责,其履历真实性关系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合规性,也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管理能力与信息透明度的评估。

  若其履历存疑,不仅违反了信息披露基本义务,也可能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编造重要虚假信息,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

  中介机构尽调或形同虚设,保荐人和签字会计师勤勉尽责义务或缺失

  在康天伦履历存疑问题中,南特科技IPO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其保荐代表人申晓毅、詹程浩负有关键的尽职调查职责。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规定:“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任职经历等事项,应核查其任职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相关社保缴纳记录、纳税记录等”。显然,在康天伦任职单位疑点重重的背景下,光大证券或并未履行对其过往企业真实性的核查责任,未对其进行应有的佐证查验。

  “新国九条”背景下,信息真实性监管趋严

  2024年新修订的“国九条”明确提出:“提高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在此背景下,南特科技此次履历存疑,是否已构成影响注册制下审核标准的信息披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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