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虚报被盗财物价值,陕西一男子被行拘5日并处罚款200元

adminddos 2025-08-16 09:32:24 4 抢沙发
虚报被盗财物价值,陕西一男子被行拘5日并处罚款200元摘要: ...

日前,陕西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办理了一起谎报警情、虚构案情的案件。一起盗窃案的失主为了获得更多赔偿,虚构被盗财物,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

8月10日,高某来到陕西定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停放在小区内的摩托车丢失,且摩托车座下还放置有两条香烟和一千元现金。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于8 月12 日晚成功将康某某、左某某、秦某某、赵某某等四名嫌疑人抓获到案。

案件侦破看似顺利,但后续工作中却出现了新情况。嫌疑人到案后,对盗窃摩托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对于盗窃车座内财物的情况却拒不承认。这导致受害人、嫌疑人各执一词,这在日常盗窃案件办理中并不多见,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惕。

为了保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嫌疑人到案后,办案民警与报案人高某又多次核实被盗情况,但高某始终坚持其报案内容属实。为了还原真相,办案民警没有丝毫懈怠,立即展开深入侦查。

经走访调查、调取证据,最终查明该报案人实际上未曾购买过香烟,也从未在摩托车座下放置过一千元现金。原来,这是一起报案人报警虚构盗窃价值的案件。面对铁定的证据,高某承认了自己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从而谎报警情、虚构案情的违法事实。

目前,高某因谎报警情已被定边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谎报、虚报警情都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每一次报警都是对警力资源的调配,谎报警情不仅会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还会干扰正常的执法办案秩序,甚至可能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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