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借消费贷可享1%财政贴息!每个借款人贴息上限3000元

adminddos 2025-08-13 00:10:44 1 抢沙发
借消费贷可享1%财政贴息!每个借款人贴息上限3000元摘要: ...

视觉中国

扬子晚报网 8 月 12 日讯(记者 马燕 徐兢)8 月 12 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在支持范围方面,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 5 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 5 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 5 万元以上的消费,以 5 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贴息标准方面,方案明确,年贴息比例为 1 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 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 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

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 3000 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 30 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 5 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 1000 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 10 万元)。

贷款经办机构有哪些?据方案,一是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是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是 5 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方案明确,经审核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财政部门将追回相关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贷款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对于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情况,由贷款经办机构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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