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印发之后,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项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
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具体办理流程复不复杂?如何确保贴息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消费?发布会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了市场关切。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两项贷款贴息政策旨在通过进一步强化财政和金融协同,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精准投向消费领域,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的信贷成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通过提振消费畅通经济循环。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消费服务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根据此前公布的政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经办机构为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制银行和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分别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和中银消费金融。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制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性银行无缘首批名单,而在银行之外,还有4家消费金融公司入围。对此,廖岷介绍,为保证政策服务于有真实借款需求的个人消费者和服务业经营者,两项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非常重要,为此这项政策选择的都是全国范围经营、客户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廖岷还称,这两项政策到期后,财政部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的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机构的范围。
至于消金公司的入围,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解读称,相较于传统银行相比,持牌消金公司覆盖的消费场景更加丰富、服务客群更为广泛,能够在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与名单当中的全国性银行形成有效互补。此外,政策明确规定贴息资金要实际用于消费行为,与持牌消金公司具备的业务能力及积累高群高度匹配。
政策设计遵循简便易行的原则
市场的一大关切是,两项贷款贴息的申请条件有哪些?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介绍,总体来看,这两项贷款贴息政策涉及的侧重点都是广覆盖、低门槛,也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的支持,确保精准发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
“首先,居民享受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条件,核心是要有真实的消费行为。”于红表示,从今年9月开始的一年时间里,无论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或手机电脑等较大额度的商品消费,或者是旅游、养老、生育、教培、医疗等服务消费,只要是在相关机构获得了消费贷款,其中实实在在花出去用于消费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贴息支持,每人单笔消费最高享受的贷款贴息是500元,多笔消费可以叠加享受。
关于执行的具体规则,于红介绍,对于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按照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多笔叠加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以享受贴息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为上限来计算贴息,也可以多笔叠加,加上小额消费的贴息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是3000元。
于红表示,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是消费者合理的借贷需求和真实的消费行为,如果借款人使用个人消费贷款用于一些非消费领域,或是其他违规套利行为,这不属于政策的支持范围,将无法取得贴息资金。
对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条件,于红表示,核心是要将贷款资金用于经营活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是今年3月16日公开发布的,对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这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而言,从今年3月16日到年底的时间里,只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而且已收到贷款资金的这些经营主体,都可享受最长1年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期限来进行贴息。
于红强调,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例如拓展空间、优化布局、提升硬件、增加业态、人员培训、产品研发等,重点是要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不能用于投资理财和套利活动。
办理流程方面,于红介绍,这两项贷款贴息政策设计都遵循了简便易行的原则,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等工作,均由贷款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完成,力求最大限度地减轻借款人的操作负担。
享受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个操作,就是要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授权。
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借款主体同样不需要进行贴息的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的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就行。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以后,对经营主体已经支付的利息,一次性向经营主体返还对应的贴息资金;对于经营主体未来需支付的利息,贷款经办银行在后续按期收取时,直接扣除对应的贴息资金。
对贴息资金实行全流程管控
资金流向也是市场的关切之一,如何确保财政资金用好用到位?廖岷回应称,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要遵循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为此,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将按要求做好贴息政策的审核、拨付、清算等各项工作,对贴息资金实行全流程管控,同时还建立了政府部门和经办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贴息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执行期满后,财政部门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组织对贷款经办机构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对发现的情况,财政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借款人的合理使用也是政策落地生效的关键之一。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建议,对居民而言,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要到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到贴息政策红利;要基于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需求和实际需要申请消费贷款,量力而行、合理适度,切不可因为额度高、利率低、有补贴就随意申请,并将个人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之内。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用于开展合规经营活动,居民申请消费贷款应用于合理消费,不得违规用于投资理财等用途。
董希淼还称,金融机构应摒弃规模情结和速度情结,将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增强商业可持续性。同时,利用金融科技工具完善风控模型和算法,根据消费者职业、收入、负债、信用等准确判断还款能力,提升风险防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的管控,确保相关贷款不被挪用,贴息资金不被套取;对消费者需求进行全面分析,提高消费者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提升信贷审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过度授信和“多头借贷”现象,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出炉后,6家国有大行和多家股份行火速响应,将根据要求,结合相关实施方案和自身情况,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并将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告诉记者,银行积极落实贴息政策,反映出其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快速响应能力、市场化经营的灵活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性。作为政策传导的重要枢纽,银行通过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并明确市场化、法治化推进原则,既体现了对监管要求的严格执行,也展现了其通过政策红利拓展业务的主动性,同时凸显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助力消费复苏与企业纾困的责任意识。
在薛洪言看来,两项贷款贴息政策的叠加形成了“供需双轮驱动”的协同效应:个人消费端通过降低信贷成本释放汽车、家居等大宗消费需求,为服务业经营主体创造订单增量;服务业企业端则通过贷款贴息缓解融资压力,提升产能与服务供给能力,二者形成“消费需求扩张—企业营收改善—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增强”的正向循环,共同疏通经济的循环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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