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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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下发正式处罚
8月15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证券法》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公司违规行为已侵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受损投资者可起诉该公司,要求其赔偿投资损失。
基于此,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即可加入维权:
1、于2022年4月28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1年4月27日-2025年5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
二、已是信披违规惯犯
具体来看,公司在2020年的苏化1号项目中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16,291.03万元,营业成本9,654.67万元,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净利润5,770.75万元,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基于此,监管局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同样被罚,合计罚款10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立案并被处罚,早在2023年公司也因信披违规被监管处罚引发索赔,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除此以外,*ST京蓝还存在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可见*ST京蓝已是信披违规“惯犯”,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因此,受损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因其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积极参与维权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行动。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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